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额比重(%)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母公司 销售 公平交易价格 4000-8000 0.79-1.58 接受劳务 2000-3000 0.47-0.70 武汉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15000-25000 3.52-5.87 销售 500-1000 0.10-0.20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5000-10000 1.17-2.35 销售 100-300 0.02-0.06 武汉虹信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2000-5000 0.47-1.17 销售 1000-2000 0.20-0.47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接受劳务 公平交易价格 500-1500 0.12-0.35 武汉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接受劳务 公平交易价格 400-1000 0.09-0.23 深圳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2000-4000 0.47-0.94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采购 公平交易价格 1500-3000 0.35-0.7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3324400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 2、 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器件,微光学器件,光波导器件等光纤通信无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光通信仪表和集成光电子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 3、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433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器件、部件及设备。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300万元。 4、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 5、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木林;注册资本:733215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6、 武汉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7、 深圳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经营范围:生产光纤通信用光端机数字设备系列产品;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8、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3250186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监测认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0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