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0 年12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勇作为征集人,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月华 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公司邮政编码:237161 公司电话:0564-3631386、021-51876399-2222 公司传真:0564-3631386、021-54452496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600496.com 公司电子信箱:600496@jgsteel.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10 年11月20日公告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第九届发审委委员,主任会计师,社科院副研究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FCCA),证券业资格CPA,会计学硕士。兴业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国金证券及广发证券等投资银行内核成员,中国注协清算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之一。1987起在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任主任会计师;2007 - 2008期间,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担任委员(兼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0 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且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修订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且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0年1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0 年12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收件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电话:0564-3631386 传真:0564-3631386 邮政编码:23716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孙勇 2010 年11月20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勇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和考核 (2)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3) 股票期权的授予和分配 (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业绩的影响 (9) 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 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3 《关于修订的议案》 全部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