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暨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产业集团")通知,获悉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已于2010年11月16日解除了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000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日,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又办理了该笔股票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续押手续。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