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日上午9:30时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亭林镇亭升路550弄33号)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748,30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0.7184 (三)公司董事长何昌明先生因出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推荐同意会议由董事张富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 案 内 容 赞成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弃权 票数 是否 通过 1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53,748,301 100 0 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王蔚、张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