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以本次制订的《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此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函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0年修订)。(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在《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在《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为了具体实施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备的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尽事宜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特此公告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6日 附件1、《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附件2、《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010年修订) 附件3、独立董事关于中创信测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