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27日和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和公司本部分别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支付的"6.18"财产损失及施救费赔付款1,152万元和176,417,775.82元。目前尚有一份保单,赔付款金额约100万元的款项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继续及时披露灾后各项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