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秀兰饭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英岱、甄志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并分别委托董事长刘宝生先生及董事韩军先生代为投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宝生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