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秀兰饭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监事郭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并分别委托监事吴雷女士、监事张怡杰先生代为投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张怡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风帆股份公司2010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