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日以送达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账龄区间、计提比例予以调整, 原计提账龄区间、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1-2年(含2年) 10% 2-3年(含3年) 20% 3-5年(含5年) 30% 5年以上 50% 变更后的计提账龄区间、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0.5% 1-2年(含2年) 5% 2-3年(含3年) 10% 3-4年(含4年) 20% 4-5年(含5年) 50% 5年以上 100% 本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账龄区间、计提比例的变更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能的议案; 为了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300万只新型免维护蓄电池项目的产能扩大为年产500万只新型免维护蓄电池,项目总投资由27000万元调整至5000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时归还也是有保证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继续用1.9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风帆股份有限公监事会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