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27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 489,899,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提审议案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365,000,000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赞成:489,636,8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262,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 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后,公司将另行对融资租赁进行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