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7,5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指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312-3955116 传真:0312-3951234 保荐机构联系人:陈永高 联系电话:18675530045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