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位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钟发平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关于对欧力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力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欧力公司9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公司)持有欧力公司8%股权。为增强欧力公司的资本实力、保证欧力公司对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以所持全资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科力远公司)23%的股权以账面值3,000万元出资(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258.95万元),另外配套现金865万元对欧力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欧力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直接持有欧力公司98.86%股权,常德力元公司持有欧力公司1.14%股权。原益阳科力远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直接持有99%的股权,欧力公司持有1%的股权,通过本次增资后,益阳科力远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直接持有76%的股权,欧力公司持有24%的股权。 3、关于对金川科力远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金川科技园以资金和资产对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于2009 年9 月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于授信和担保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本公司获授3,500万元,子公司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获授3,000万元、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获授1,000万元、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获授1,500万元, 本次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公司继续为子公司获得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 该额度替代其他银行到期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授信期限为一年。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的3,0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