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日在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共6名,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515,1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21,81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2,036,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2,036,9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均已经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杭萧钢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