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股票代码:600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7-1 号 联系电话:010-63189316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并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划转已获得财政部财建[2010]166 号文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2 第三节 持股目的................................................4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速递物流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人、本公司、划 出方 指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湘邮科技 指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科院、划入方 指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 指 速递物流公司于2010 年5 月【25】日签署的《湖 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划转、本次股份划 转、本次权益变动 指 财政部于2010 年5 月19 日下发财建[2010]166 号文,同意将速递物流公司拥有的湘邮科技 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 11.18%)无偿划转至邮科院 邮政集团 指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 指 人民币元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彪 注册资本: 2 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0000000000400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国际、国内邮件寄递业务;国际、 国内快递(含私人信函)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广告业务;承办空运进出口货物的 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代客报关;国际货运代理;货 物仓储、装卸、包装、装配、信息处理;邮购、电 子销售;实业投资;信息技术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4100004009 出资人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7-1 号 联系电话: 010-6318931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速递物流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彪 男 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李凯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马占红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裴立娟 女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3 靳德标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速递物流公司持有湘邮科技11.18%的股份。除此 之外,速递物流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速递物流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 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为湘邮科技的第二大股东。速递物流公司为邮政集团 全资下属企业。 邮科院为邮政集团全资拥有的科技型企业,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证的 高新技术企业和在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财政部于2010 年5 月19 日下发财建[2010]166 号文,同意将速递物流公司 持有的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无偿划转 至邮科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速递物流公司不再持有湘邮科技任何股份,邮 科院将持有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速递物流公司不再持有湘邮科技任何股份。速递物流 公司没有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未来12 个月内增加其在湘邮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湘邮科技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速递物流公司持有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 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2010 年5 月19 日下发财建[2010]166 号文,同意将速递物流公司 拥有的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无偿划转 至邮科院。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划出方 速递物流公司 划入方 邮科院 划转股份数量 18,018,000 股 股份性质 国有股 划转股份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 1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速递物流公司不再持有湘邮科技任何股份。 三、本次划转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或附加特殊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划转涉及的湘邮科技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 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附加特殊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速递物流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湘邮科技的 负债、未解除湘邮科技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湘邮科技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股份划转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次股份划转不存在附加 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份划转需获得的批准 本次股份划转已经获得财政部财建[2010]166号文批准。6 六、本次股权划转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前,速递物流公司持有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 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湘邮科技53,128,388 股股份,占 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32.98%。湖南省邮政公司和速递物流公司均为邮政集团全 资下属企业。因此,邮政集团在湘邮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71,146,388 股, 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44.16%。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邮科院将持有湘邮科技18,018,000 股股份(占湘邮 科技股份总数的11.18%)。邮政集团通过邮科院和湖南省邮政公司在湘邮科技 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71,146,388 股,占湘邮科技股份总数的44.16%。因此,邮 政集团在湘邮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未发生变化,对湘邮科技的实际控制地位未 变。 邮政集团在湘邮科技拥有权益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速递物流公司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湘邮科 技挂牌交易的股票的行为。 邮政集团 湖南省邮政公司 湘邮科技 32.98% 100% 邮科院 11.18% 100%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速递物流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 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2010 年5 月25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彪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速递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速递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财政部关于本次股份划转的批准文件。 备查地点: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7-1 号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 文。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 股票简称 湘邮科技 股票代码 600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8,018,000 持股比例:1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 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彪 2010 年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