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8日在无锡城南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总数117,071,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孟繁锋律师、孙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权参与表决的股数为1,999,944股。 (1,999,94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孟繁锋律师、孙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