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需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提供煤炭集中采购服务。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2010年预计发生与关联人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10年预计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购买商品 协议价 25000 其中: 1、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010年预计向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采购煤炭12万吨煤(平均热值为5578大卡,预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2010年预计向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采购煤炭8万吨(平均热值为5578大卡,预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晓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无锡市解放东路816号 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和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专门为国联环保能源集团内的各家电厂提供集中采购煤炭服务的,通过集中采购,购煤价格较无锡市区其他热电厂同期采购价平均低近10%,同时该公司对集团所属电厂用煤情况比较了解,对煤炭市场的行情、走势等也比较清楚;无论是煤炭供应的时间衔接还是煤质的保证都是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有利于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营。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两电厂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将分别与电力燃料公司就经常性关联交易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两电厂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进行的各项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10年预计为2.5亿元,已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之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