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在无锡大饭店多功能厅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