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1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磷矿石卸矿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化锋先生、陈嘉生先生、李霞女士、王志强先生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有关联关系,在该议案表决时回避。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所需,是双方过去交易的延续;是合理的、公允的,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鑫冠化工吸收合并宜昌六国并增资扩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冠化工吸收合并宜昌六国并增资扩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