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10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磷矿石卸矿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