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利众")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截止2010年3月19日,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2010年3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止2010年3月19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担保对象: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10年3月19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形成并延续的义务和责任。 4、担保金额: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及范围内,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千万元整。 截止2010年3月1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 在审议本次担保议案时,公司全部董事表决同意。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东环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曹朝阳 经营范围:热力、电力的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衍生品(灰、渣)的销售;热力、电力相关技术的培训及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三和利众成立于2005年6月9日。2008年1月,公司收购了三和利众的全部股权,三和利众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生产所需全部蒸汽及部分电力由其提供。 截止2009年12月底,三和利众资产总额为3.99亿元,负债总额为3.37亿元,净资产为6131万元,其资产负债率为84.62%;2009年三和利众实现利润总额309.05万元。 被担保人三和利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被担保人三和利众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或弥补)三和利众燃煤采购资金的不足,今年年初以来,三和利众积极与多家银行沟通申请贷款,目前,洛阳商行已同意给三和利众提供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他银行正在申请中。由于当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不够,为保证三和利众后续贷款能及时到位,公司需将担保额度调增至18,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底,其资产负债率为84.62%,存在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3月1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三和利众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为0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