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由董事长张文利先生签发。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独立董事戴金平女士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三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张文利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表决,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华丰支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天津银行华丰支行贷款生产经营流动资金5000万元,此次贷款为续贷,贷款期限一年。 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