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6月9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知公司大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本公司2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0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0年6月7日。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