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5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29.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9年10月19日,蓝光集团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照壁支行的本公司2500万股限售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详见公司临2009-029号公告)。2010年6月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知蓝光集团已将上述解除质押的本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7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