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出席董事七人,杭金亮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杭州银行分别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承建施工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杭金亮一人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承建施工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22号)。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