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共计人民币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4.6%,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五年。 ●关联人回避事宜:一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考虑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建设及营运资金周转方面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同意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6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具体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5年。 其中,本公司拟贷款4.5亿元,用于园区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拟贷款1.5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开发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6,781,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杭金亮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温京辉先生、张立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成立时间:1993年9月15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杭金亮 注册资金:8,800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范围: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总资产367,103.53万元,净资产109,813.78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861.51万元,实现净利润1,964.7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5月4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法定代表人:谭学瑞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0)京会兴审字第3-41号《审计报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总资产55,737.50万元,净资产10,066.22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471.17万元,实现净利润-143.3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控股股东开发公司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共计人民币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4.6%,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5年,全部贷款金额在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提供。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及缓解天源公司资金紧张的现状;且贷款利率4.6%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温京辉先生、张立军先生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因本次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