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出席董事七人,杭金亮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具体如下: 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4到8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事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议案二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