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简称"吉林建行)"的函,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6日,吉林建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流通股4,064,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止2010年11月26日下午收盘,吉林建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累计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4,594,940股。 本次减持前,吉林建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0,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2%;本次减持后,吉林建行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5,060股,占公司总股本6.33%。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