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郑艳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票数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实施产品多元发展,在生产经营中进行了系列改造和革新。因此拟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无铬木素、铬木素、铁铬盐等木素磺酸盐系列产品、木质素复合肥销售"及"其它服务"项目。其余部分保持不变。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效票数11票,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