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0年5月25日公司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8日足额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5月19日,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核查了上述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