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证监局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湖南证监局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