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3日 ●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时 2、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前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株洲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0年8月18日)。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规划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规划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联系部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证券部 邮编:412007 联系人:胡志强 林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传真:0731-22837888 (二)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8月19日召开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