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林让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5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董事会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