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1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5月6日,公司收到了股东杜宣先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提议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此项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2435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备、闭路监控设计、工程与购销。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 贸管准证字第2003-2435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备、闭路监控设计、工程与购销。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2010年5月6日,杜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10,000股,占股本总额的11.79%,增加议案的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议案外,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议案等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