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方式 行使表决权。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同意担保事项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的累计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伍佰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结义;注册地点:深圳;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中国有色大厦13层1302号、1303号;经营范围(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维修;信息咨询;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始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3%的股权;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5,958,414.68元,负债总额:169,390,072.89元,资产 净额:76,568,341.79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3,193,584.23元,净利润:12,827,031.92元。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本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公司可以有效控制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而产 生的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4月26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1.13%,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上述单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