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指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陆新尧、胡丽平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 真:0374-5136567 保荐机构联系人: 吴方 王海清 电话: 021-50588666-8090 电话:010-88088403 手机:18621369977 传真:021-50587770 传真:010-88086182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