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5.0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8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的90,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同时将40,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