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数385,403,32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1.75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全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同意李保平、夏建中、李全文、李俊巍、陈泽萍、尹健、周涛、杨金观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泽萍、尹健、周涛、杨金观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上述8名董事获得累积投票的赞成表决权股数均为385,403,323股。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同意李晓兰、田宏杰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 同。上述2名监事获得的累积投票的赞成表决权股数均为385,403,323股。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刘威为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选举李女燕为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7日 附件1:职工董事简历 刘威,男,46 岁,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科研设计所副所长、所长,研发中心副主任,中国兵器集团公司科技带头人,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副总设计师,中国兵器集团公司科技带头人。 附件2:职工监事简历 李嬿,女,44岁,曾任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财会审计部副部长、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监事,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