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额认购配股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6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以下简称中远集团)通知,中远集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批复,同意中远集团在本公司实施配股时以现金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中远集团承诺,若本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其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