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配售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5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共计109,803,793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0年9月6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售股份将于上市流通前到达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如下: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9月6日 3、股票简称:青松建化 4、股票代码:600425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78,695,043股 6、配股增加的股份:109,803,793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本公司股份已全流通,无流通限制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配股增加的股份为109,803,793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QINGSONG BUILDING MATERIALS AND CHEMICALS(GROUP)CO.,LTD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林园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简称:青松建化 股代码:600425 法定代表人:甘军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17日 邮政编码:843005 电 话:0997-2813793 传 真:0997-2813793 公司网址:http://www.xjqscc.com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工业用氧气、无机酸、烧碱、磷肥、复合肥、电力的生产经营;铸钢件、汽车运输、机械维修,硫酸钾、编织袋的生产、销售、钢材、五金交电产品、机电设备(国家有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的销售。汽车维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水泥制品、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建材行业 (二)截至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甘 军 董事长 0 杨万川 副董事长兼总裁 0 张展福 副董事长 0 高 华 董事兼副总裁 0 张狩奖 董事 0 孔 兵 董事 0 许锐敏 独立董事 0 赵晓雷 独立董事 0 陈 亮 独立董事 0 龚建新 监事会主席 0 蒋晓进 监事 0 杨苏胜 监事 0 朱 刚 职工监事 0 王文莉 职工监事 0 李迎春 副总裁 0 方兴国 副总裁 0 夏玉龙 副总裁 0 苏 发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0 程志军 副总裁 0 吴哲超 副总裁 0 周 斌 财务总监 0 尹华军 董事会秘书 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152,064,4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2%,其全资子公司农一师电力公司持有1,663,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统众国资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3,728,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7%。统众国资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统众国资公司原名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汪天仁,注册资本:人民币152,629.24万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统众国资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农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农一师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农一师国资委。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0年8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97,683,794 41.30 2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840,537 1.85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7,487,960 1.56 4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6,500,000 1.36 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666,105 1.18 6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5,589,858 1.17 7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466,015 1.14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5,315,440 1.11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5,199,958 1.09 1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9,783 1.09 合 计 252,949,450 52.85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09,803,793股。 (二)发行价格:6.40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702,744,275.20元,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97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为26,314,339.11元,包括承销保荐费、验资评估等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每股发行费用0.24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76,429,936.09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机构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保荐代表人:罗凌文、邓德兵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755-82493761 联系传真:0755-82493959 (二)上市保荐意见 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配售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青松建化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