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青松配股”;配股代码:“700425”;配股价格:6.40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0年8月23日起至2010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0年8月30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0年8月31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青松建化”)配股方案于2009年8月28日经青松建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14日经青松建化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5号文核准。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2010年8月17日总股本368,891,25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110,667,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6.73亿元。 4、发行人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即45,619,337股。 5、配股价格:6.40元/股。 6、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青松建化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0年8月18日 (T-2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以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10年8月19日 (T-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0年8月20日 (T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7日 (T+1日—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2010年8月30日 (T+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2010年8月31日 (T+7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8月23日(T+1日)起至2010年8月27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425”,配股简称“青松配股”,配股价格6.4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青松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3、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证券营业部,分别到相应证券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林园 电话号码:0997-2813793 传真号码:0997-2813793 联系人:尹华军、熊学华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7层 电话号码:0755-82080086、82492191、82492079、82492941 传真号码:0755-82493959 联系人:张小艳、金犇、曾丽莎、阮昱 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