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94次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配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配股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