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荣法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同意沈荣法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对他任职以来对公司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甘军先生提名,聘任尹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相关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尹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 尹华军先生简历: 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于2004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二十五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明。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煤矿财务会计、财务办主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计财科科员,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现任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