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协议转让增持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转来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股东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剂中心")向医工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0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医工院持有本公司109,756,31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8.1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持有本公司119,756,31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62%,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制剂中心则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