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9时在湘潭市湘电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共代表129,256,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会议,经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票数129,256,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关联方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255,513股。同意票11,255,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湘电达尔文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数129,256,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蒋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票数129,256,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杰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