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A股)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湘电股份”)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0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12月1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具体比例由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02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0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T日)湘电股份总股本23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70,5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13.6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0年8月20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湘电股份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0年8月3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0年8月18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湘电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配股比例 指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的比 例向原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10年8月20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湘电股份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湘电股份股东 精确算法 指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 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 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 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 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 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0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T日)湘电股份总股本23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70,5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湘电股份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湘电股份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3.60元/股。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5,880万元。 7、发行对象:截止2010年8月20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 T-2 日 2010年8月18日 正常交易 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年8月19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 日 2010年8月20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0 年8 月23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提示性 T+1 日—T+5 日 全天停牌 2010年8月27 日 公告(5次) T+6 日 2010年8月30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T+7 日 2010年8月31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8月23日(T+1日)起至2010年8月27日(T+5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方法 公司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本次配股代码“700416”,配股价13.6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湘电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湘电股份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8月3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湘电股份股票将于2010年8月31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湘电股份股票于2010年8月31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0年8月31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0年8月30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湘电股份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雄 联系人:赵亦军李怡文 联系电话: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59525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田树春黄峥牛旭东徐扬牟悦佳刘吉锋 联系电话:010-68573828 传真:010-6857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