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86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3 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59,429股,发行价格为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090,3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090,308.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0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衡")于2010 年10 月19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0)第0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上海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1 城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调度决策系统 7,500.00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12,000.00 3 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配套产品 16,700.00 4 风电机组控制及风电场接入系统 16,800.00 5 智能配电网运行控制系统 12,000.00 6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自动监控与计算机联锁系统 11,000.00 合 计 76,000.00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868.7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蓦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城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调度决策系统 368.70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1,270.20 3 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配套产品 408.23 4 风电机组控制及风电场接入系统 1,194.90 5 智能配电网运行控制系统 544.30 6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自动监控与计算机联锁系统 82.41 合 计 3,868.74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江苏天衡专字(2010)504 号),专项鉴证报告意见为: 国电南瑞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5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书》。保荐机构意见为: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在决定本次置换事宜前,已与中信证券进行了沟通,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真实、合规,同意发行人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868.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书》; 4、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