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田常增、胡 一元、刘春、宋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吴琼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一元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玉平因事委托独立董事刘春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0年7月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68.72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25.02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68.72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持有10932.72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9936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825.02万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郎溪新华村镇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1、会议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星火路8号公司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410会议室。 2、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0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样)、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 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0年11月5日、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4)、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0 联系人:郭玉洁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传真:010-6378305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小姐)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不同意□/弃权□ 2、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不同意□/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的相应的意向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