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展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额的议案》所确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该名单以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未超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范围,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情况均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额的议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以及所获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公司核对了已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发现有1名激励对象披露的姓名同其本人的身份证姓名存在差异,经审议通过《关于对激励对象姓名进行更正的议案》。 序号 原披露的姓名 现任职务 更正后的姓名 1 刘禄凌 技术骨干 刘琭凌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