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0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上午9:00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何振亚、台林、吴琼、周卫军、田常增、刘春、刘玉平、宋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胡一元因家庭急事委托董事吴琼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申请3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贷款为5年期长期贷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临2010-02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高管人员完成2009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后进行奖励的议案》 公司经营班子完成了2009年度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董事会将根据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09年奖励办法的议案》的决议,兑现奖励共计147万元。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