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起,为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引入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软件ERP-U8系统的成本核算模块,该模块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成本,公司将原按计划成本法核算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变更为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中按计划成本计价变更为按实际成本计价,由于以前年度存货的发出计价最终全部调整为实际成本,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重新计算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09年度以前各期的累积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采用未来适用法。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的计价方法由按计划成本计价变更为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的计价方法由按计划成本计价变更为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说明。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3日